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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省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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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18
  • 省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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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实施方案

高质量发展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的根本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组织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时讲话精神、王志刚部长在国家高新区建设3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汇聚省市区三级资源,联合多元化主体,全面解放思想,采取一批新的举措,推动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实现品牌化,打造成为我省“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主引擎,现决定实施辽宁省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六大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建设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自创区在“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的使命以及新时代高新区建设发展“四个率先”要求,结合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相关规划、方案及意见,以推动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争先进位、示范引领为主线,全面解放思想,大胆先行先试,重点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双创升级示范工程、新兴产业壮大工程、高端人才集聚工程、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工程和品牌形象塑造工程“六大工程”,总结推广一批新经验,将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建设成为我省及各地市新旧动能转换主平台、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及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1.提升位势,强化支持。各级政府要把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建设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重点提升辖区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战略位势,加强产业和创新政策、审批权限、重点科技项目等方面资源配置,探索采用“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等模式,推动与自贸区“双自联动”发展,形成省市区合力建设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的格局。

2.长远谋划,全局考虑。各级政府及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要加强开展未来研究,积极洞见未来趋势,重点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经济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新一轮东北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创新驱动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新要求,超前布局,全盘考虑,建立面向2035年甚至更长期的发展逻辑和规划体系。

3.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各级政府及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要积极与智库机构合作,组织专题研讨会、游学考察、培训和调研等活动,确保各级工作人员形成“自创区和高新区思维”和“高质量发展思维”,着力建设成为“学习型园区”,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举措,总结形成一批适用于全省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的新打法、新经验。

4.塑造品牌,汇聚众力。各级政府要树立园区品牌意识,深刻理解园区品牌化的战略意义,把握园区品牌形成机制,打造产业与创新局部最优环境,做实园区品牌化“硬支撑”,并采用重量级媒体高频报道、活动营销、新媒体营销、构建亲商亲民话语体系等方式,加强园区品牌推广,推动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实现品牌化,依靠品牌力量汇聚技术、人才、资本、瞪羚独角兽企业、顶级服务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

(三)发展目标

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要尽快按照“六大工程”有关要求建立高质量发展工作逻辑,明确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同时省市区各级政府要尽快建立支持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体系,早日把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建设成为“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主引擎、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中心主阵地,支撑和引领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1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在我省及各地市位势进一步提升,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GDP占全省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创新投入进一步增强,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3.5%;优质科技型企业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0家,瞪羚和独角兽企业达到1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工程”

优化我省及各地市科技企业发展梯队,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为主体,围绕各梯度企业独特发展需求,汇聚各类型创新资源,搭建多元服务平台,提供精准服务,实现体系化培育,激发企业高速成长潜力。力争2021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0家、瞪羚和独角兽企业达到100家,成为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新兴产业壮大、高质量发展的中流砥柱。

1.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库。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尽快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的三级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库。将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纳入到培育库。积极搭建在线服务平台,提供新闻动态、入库申报、明星企业展示、政策申报、资源链接、企业发展监测与统计分析等服务。加强科技企业招商,积极争取独角兽企业在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及区域总部。

2.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生命力。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创办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发挥省科技创新孵化联盟作用,引导现有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平台转型升级,为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大连海创周、沈阳创之星等常态化双创活动,营造良好双创氛围。鼓励大企业平台化转型,积极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为生态圈中小企业赋能,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3.提升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质量。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工作,结合当地财力情况,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政策支持,培育更多高质量高新技术企业。梳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需求,以“小规模、高频率、精准化”的模式,针对需求开展对接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加快瞪羚独角兽企业成长。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按照我省瞪羚独角兽企业标准,积极开展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工作。建立省级瞪羚独角兽企业俱乐部,定期举办瞪羚独角兽企业创新论坛,每年发布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报告,定期组织企业对接科技资源、金融资本以及开展交流活动,定期为企业提供培训及管理咨询服务,定期组织企业前往全球创新尖峰及知名企业学习交流,对于条件较好的地市及园区,积极设立分俱乐部。充分发挥我省离岸创新中心的作用,支持瞪羚独角兽企业在离岸创新中心等设立海外研究中心,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的技术、人才、资本及管理经验,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引导本地人力资源公司、培训机构、研发机构、银行、券商、营销公司等结合瞪羚独角兽企业特定需求创新服务类型,并引进一批专业化服务机构。

(二)实施“双创升级示范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总体要求,联合我省5个“国家双创示范园区”、高校院所、众创空间、金融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主体力量,营造高质量双创环境,孵化一批高质量创业企业,提升我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力争到2021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内新型研发机构达到30家、专业化众创空间达到30家、平台型大企业达到20家,每年有100家以上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每年引进50家以上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

1.依托5个“国家双创示范园区”打造双创升级版标杆。依托沈阳高新区、大连高新区、本溪高新区、抚顺高新区、盘锦高新区等5个获得国家“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高新区,升级并新建一批高质量的双创载体,举办一批高质量双创活动,打造成为我省双创升级版标杆。重点依托沈阳高新区和本溪高新区打造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等科技资源支撑型载体。重点依托大连高新区打造海创园、离岸创新中心等高端人才引领型载体。重点依托抚顺高新区开展大企业平台化工作,引导大企业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载体。重点依托盘锦高新区打造联合投资机构等建设运营的专业资本集聚型特色载体。

2.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试点。优先筛选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大连理工人工智能研究院、沈阳中科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工大鞍山工研院、东北大学新材料研究院、东北大学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工大蓝金环保技术研究院、金普硼化学和手性化学研究院、中国移动5G联合创新中心辽宁(大连)开放实验室、抚顺精细化工研究院、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兼具产业技术研发和企业孵化功能的研发机构,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试点,引导按照组织新、功能新、机制新、支持新的“四新”标准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升级。定期召开新研发大会,总结推广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功经验,营造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良好氛围。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评估,作为运营后补助、项目支持、奖励等的依据。

3.打造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优先筛选大连创业工坊、中以加速器、沈阳国际软件园、锦联新经济产业园、东方机器人谷、启迪科技园(沈阳)、中关村领创空间·沈阳、营口汇龙森、抚顺启迪之星、沈阳工大辽阳分校创新创业基地、盘锦科技孵化器、渤海大学海纳众创空间等一批基础较好的孵化载体,开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试点,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定期召开新孵化大会,总结推广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成功经验,营造专业化众创空间发展良好氛围。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专业化众创空间进行评估,作为运营后补助、项目支持、奖励等的依据。

4.推动大企业平台化转型。优先筛选东软、忠旺、华信等一批具有平台属性、细分领域领先、区域经济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开展大企业平台化转型试点。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鼓励支持大企业采用搭建专业化众创空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搭建研发众包平台、搭建营销服务平台、开放新技术应用场景、搭建人工智能及大数据服务平台、设立战略投资基金等方式孵化企业,并带动周边中小企业发展,并引导平台型大企业向区域产业生态经营者转型,带动各地形成全球引领性新兴产业。定期召开大企业平台化转型大会,总结推广平台型大企业发展成功经验,营造大企业平台化转型良好氛围。省市区各级的人才引进、研发后补助等政策,重点向平台型大企业及平台化转型试点企业倾斜。

5.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功能。加快推进沈阳基金小镇等建设,集聚一批基金公司及金融服务机构,打造“天使-风投-并购与IPO-市值管理”各梯度企业全品类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盛京银行等创新贷款产品,针对中小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等开展“投联贷”、“知识产权质押”、“入园贷”、“三板贷”、“连连贷”等业务。探索建立我省自创区和高新区入园企业信用数据库,推出“信用贷”等产品。

6.引进并提升一批重点科技服务机构。紧抓“京沈对口合作”、“沪连合作”、“辽宁和江苏对口合作”等机遇,瞄准国内中关村、武汉东湖、南京和苏州等创新创业高地,全面开展科技招商工作,积极引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媒体等类型高水平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加强对外合作、委托专业化机构运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东北科技大市场、营口科技大市场、鞍山科技大市场、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大连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现有科技服务机构水平。

(三)实施“新兴产业壮大工程”

构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支柱,发挥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在全省新兴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辽宁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全省统筹,依托沈大自创区及部分重点高新区,筛选一批基础较好、前景广阔、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领域,汇聚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优势资源,围绕产业链布局完善创新链,集中力量做大做强。每年全省启动2-3个左右新兴产业的培育工作,力争到2021年,全省形成10个以上百亿规模的新兴产业集群。

1.筛选并确定一批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以沈大自创区、高新区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重点围绕我省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集中涌现的产业领域,结合产业变革及发展趋势,可优先选取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慧医疗、集成电路、海洋科技、能源科技、金属新材料、精细化工、数字文创、军民融合等新兴产业重点培育。

2.每个新兴产业按“十个一”原则部署工作。绘制一份产业生态图谱和全球创新资源地图。打造一个特色新兴产业创新园,并组建专业化服务和运营团队。建立一支专门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基金。设立一批兼具专业化众创空间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的场景中心。举办一场永久性的国际行业大会。孵化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平台型大企业。设立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及外企研发机构。与培训机构、高校院所等合作培养一批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出台一个专门的新兴产业扶持政策。

3.明确新兴产业重点依托园区。针对每个新兴产业,从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中筛选1-3个园区作为依托主体,协同推动“十个一”工作落实。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依托沈阳高新区、大连高新区和三好街园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依托中德园、营口高新区和金普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重点依托本溪高新区、金普新区和沈阳高新区,智慧医疗产业重点依托沈阳高新区和大连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重点依托沈阳高新区、大连高新区和金普新区,海洋科技重点依托大连高新区和金普新区,能源科技重点依托大连高新区,金属新材料重点依托辽阳高新区、鞍山高新区和锦州高新区,精细化工重点依托抚顺高新区、金普新区和辽阳高新区,数字文创重点依托大连高新区和三好街园区。

(四)实施“高端人才集聚工程”

围绕我省“人才特区”建设,针对产业链和创新链需求主动布局人才链,加快实施国家各类人才计划及我省“兴辽英才行动计划”,用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重点聚焦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海外高端人才等三类人才,强化“引留培”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环境,全面激活人才创造力,为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强大人才支撑。力争每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引进和培养一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团队50个、产业高端人才1000名和专业技能人才3000名,海外各类高层次人才20名。

1.加强引进培养基础研究和前沿科技人才。全力推进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等各类基金向沈大自创区和高新区聚集,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和前沿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筛选一批条件较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领军型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试点,赋予新型研发机构更大自主权,支持采取项目对接、顾问指导、短期兼职、技术联姻、服务外包、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人才。

2.加强引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及人才申报辽宁省“兴辽英才行动计划”,后发地区的高新区积极在沈阳、大连、北京等创新创业高地建设异地创新中心,实现创新创业人才的柔性引进。联合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重点高校及职业院校,开设与本地经济产业结合紧密的专业和课程,培育一批技术人才以及工匠人才。联合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东北大学创业学院、东软信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丹东新区创新创业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锦州渤海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等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及人才培养。定期组织企业家培训,培育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3.加强引进培养海外高端人才。组织大连海创周、盘锦海外学子行、沈阳创之星等一批国际化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借助“海创千人”、“盛京人才”、“双创工程”等政策契机,全球招募诺贝尔奖获得者、连续创业者、科技巨头高管、“千人计划”专家等海外高端人才,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打造一批“硬科技”创业团队。筛选一批条件和基础较好的平台型大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开展海外研发中心建设试点,柔性引进海外高端人才。

4.营造各类人才优良居留环境。沈大自创区及条件较好的高新区积极搭建“一站式”线上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集中受理人才准入、落户、社保、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照办理、人才出入境等业务,并发挥人才动态监测、人才需求分析等作用。打造一批创新创业社区,集聚公寓、学校、医院、图书馆、酒吧、咖啡厅、主题餐厅等设施,满足人才餐饮住房、子女教育、就医等基础层次的福利性需求,以及学习社交、职业发展、创业支持等进阶层次的发展性需求,采用“人才绿卡”模式让人才优先、便捷使用服务。学习成都“蓉漂日”定期举办外地青年人才盛会,建立突出贡献人才荣誉授予和奖励机制,让人才更有归属感,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复制推广大连高新区、盘锦高新区等经验,提升并新建一批人才大厦,集聚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招聘、派遣、外包、培训等人才市场化服务机构。

(五)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工程”

贯彻辽宁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的总体要求, 以构建多支点、全方位国际科技合作为主线,重点加强日韩俄、欧美加对口科技合作,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有所侧重,明确重点合作国家、空间载体、推进主体及合作的路线,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力争到2021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内中外合作园达到5家,外资研发中心达到20家,中外联合办学达到10家,政府建设的海外离岸创新中心达到10家,企业建设的海外研发中心达到30家,每年举办、承办国际科创活动5场以上。

1.高水平建设一批中外合作园。依托中德园对德合作、金普新区对日合作、沈阳高新区对美合作、大连高新区对以合作、三好街园区对俄合作等基础,提升并建设一批中外合作园,加强园区顶层设计,按照国际标准配备相关“硬件设施”,设立承担对外合作功能的平台公司及海外基金,组建专门的招商和企业服务队伍,在海外设立办事处。中德园要紧抓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机遇,联合中德双方优势资源,打造国际化的智能制造创新创业生态。金普新区要依托中日经济合作园,加速吸引日本跨国公司、大学、国际研究机构在金普新区设立研发中心,探索建立“中日科学城”。

2.引进提升一批外资研发机构及科技服务机构。与国外协会、招商服务机构、高科技园区及孵化器战略合作,借助其关系网络对接科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创新资源,加强推动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海外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等。重点推进宝马铁西研发中心、日本睿驰电装汽车电子研发中心等外资研发中心和中德知识产权学院等中外联合办学高质量发展。

3.在海外建设一批离岸创新中心。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积极推广复制中德园德国海德堡、瑞典韦斯特罗斯离岸创新中心建设经验,在日韩俄、欧美加、香港等建设一批离岸创新中心,打造成海外触角,帮助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引进海外项目、先进技术和人才,帮助企业走出去、主动对接海外高端创新资源,开展跨国技术并购、设立海外研发中心。

4.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组织企业深入日韩俄、欧美加等国家开展国际化考察,参加峰会、交流等活动,开展广泛合作。联合两国机构和企业共同举办项目路演、大赛、产业峰会、技术大会等形式科创活动。定期组织企业对接人才、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科技中介等方面国际服务机构。

(六)实施“品牌形象塑造工程”

贯彻落实陈求发书记“积极向外界介绍辽宁、宣传辽宁,让更多人认识辽宁、走进辽宁、投资辽宁”总体要求,联合多元主体力量,叫响“沈大自创区”主品牌,策划关联一批子品牌,让企业家、创业者、投资人及各类人才提到东北便立刻联想到“沈大自创区”,并能联想到众多载体、产业、活动以及企业子品牌,依靠品牌力量,汇聚全球创新资源,为我省振兴发展赋能。力争到2021年,以“沈大自创区”冠名的机构或活动达到10家以上,每年沈大自创区和全省高新区内20个重大双创事件得到全国主流媒体广泛关注。

1.叫响“沈大自创区”品牌。新设一批以“沈大自创区”冠名的高水平研究机构及永久性论坛峰会和双创活动,如沈大自创区瞪羚独角兽俱乐部、沈大自创区新经济论坛等。策划一批正面客观报道及主题活动,吸引全国性及全球性主流媒体关注,引领整个东北地区扭转负面舆论导向。适当打造品牌标识、成果展厅、建筑小品等物质载体,让沈大自创区的“创新创业”属性从外观上“深入人心”。加强主品牌的风险管理,引导沈大自创区内企业树立“正直诚信”价值观,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把“负面消息”控制在源头。

2.策划塑造一批园区和产业子品牌。各高新区要着力叫响高新区品牌,加大走出去力度,组织一批招商推荐会,并推动高新区提升综合能力、争先进位,提高公众影响力,同时通过“一区多园”、飞地经济、布局跨区域产业链、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等方式,强化高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启动高新区品牌化工作,构建对外宣传新媒体矩阵,以“更有温度”的话语体系传播品牌,重点打造沈阳大学科技城、中国药都、中德科技谷、大连七贤荟、三好街园区、金普生命科学城等一批创新创业精神地标,本溪生物医药、辽阳金属新材料、盘锦装备、锦州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品牌,以及大连海创周、金普五彩汇等创新创业活动品牌。

3.开展企业品牌挖掘培育工作。重点聚焦平台型大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两类企业,发挥本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省外主流媒体,全方位、多层面、高密度做好宣传报道。协调国家以及省市领导调研瞪羚独角兽企业,借助官方媒体资源培育壮大一批企业品牌。组织资本对接峰会,组织有资本需要的瞪羚独角兽企业参加,借助资本力量塑造品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省沈大自创区领导小组、省高新区工作推进组的作用,省市区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并分别建立六项工程的工作推进机制。分别优化省沈大自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高新区工作推进组办公室、沈大自创区(高新区)研究院和沈大自创区促进服务中心的统筹协调、战略引领、服务推进等功能,全面推动“六大工程”实施。

(二)强化落实保障。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针对“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各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主体,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体系和指标考核体系,省市区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方案实施。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六大工程”的宣传报道,通过省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政策解读,报道建设动态、建设成效,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

(四)明确时间进度。从2019年到2021年三年时间内,沈大自创区及各高新区按照计划全面开展“六大工程”各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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